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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10-20 18:48:52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选多篇)(全文共24199字)

第一篇:2014年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序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99件3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6件2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件48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81件 457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嫌疑人109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嫌疑人77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生产销售假药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0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73件91人,不起诉17件18人,做到当宽则宽。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健全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咨询、犯罪记录封存等办案机制,依法对3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积极开展下访巡防、联合接访。加强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候谈室、接待室、视频接访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分区,公示业务流程、健全查询系统,进一步优化信访接待环境和条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6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1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3件。充分利用“化解社会矛盾华丽工作组”这个平台,依法对5件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和6件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诉前和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切实履行综治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深入乡镇、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分析社会治安状况,排查矛盾纠纷苗头,协助做好联防联治工作,促进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遵循检察规律,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方法,加强对情报信息收集、归纳、梳理等基础性工作,实践并完善“前紧后松”办案模式,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处涉及教育、畜牧兽医、林业、惠农专项补贴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件28人,同比上升17%,其中贪污案件8件8人,贿赂案件20件20人,大案16件16人,副科级干部4人,现已全部作有罪判决。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2件,立案6 件 6人,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现已判决2件2人。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检察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3次,开展预防咨询活动15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26次,提出检察建议26份,进行案例分析2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673次。今年9月,我院与市纪委、市司法局联合举办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四大家”领导、乡镇和单位负责人共4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加强刑事立案的监督。积极贯彻落实省院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建立对各基层派出所的定期清查机制,建立各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犯罪案件联动机制。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撤案16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罪案件15件15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逮捕18人,追诉漏犯30人,追诉漏罪43件;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案件9次,针对侦查机关侦查违法行为,启动法律监督调查31次,通过调查澄清群众反映不实7件,依法纠正24件。

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把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5件。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381件,提起公诉案件量刑建议覆盖率达100%,法院采纳意见率为98.7%。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20件。完善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督促监管场所催办案件89人次。配合监管场所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察57次,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35次,发出检察建议7件。积极开展新增监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次,向办案单位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和建议8件次,均得到采纳,有效的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纠正脱管漏管37人,督促管教部门对两名长期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向法院发出收监建议。

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督促行政作为及督促提起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等工作。全年,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8件,其中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0件,采取其他监督措施2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6件。办理支持起诉1件。切实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开展 “举报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

二、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切实加强执法管理。建立健全“全面管理、分工负(推荐访问范文网WWw.)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每月召开院务会,对各项业务工作 ……此处隐藏21249个字……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14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14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14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

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年度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flg"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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